Monday, October 15, 2007

喜事一桩

今天登录friendster,突然给我看到我hometown 的好兄弟已经有女朋友了!真的惊喜万分。这位兄弟比我大一岁,而且是我上了中一的时候才认识的。 突然很多往事在脑海里浮现。当时他算是帅哥一名,而且艺术天分也高。从不熟悉,到慢慢的打成一片。想到以前的事情就好笑了。当熟悉后,我们就坐在一起直到毕业那天。当我搬新家的时候,原来这位兄弟也成为我的邻居,搬到我家对面而已。哈!

想当年,我们曾经就一起打篮球,而且也是同一队,面对种种的挑战。有胜利的滋味,也有输球的失落。最搞笑的是,因为我们同坐在一起,而且又是最后一排,所以整个班级最作怪的就是我们了。 从外表看,他怎样都不算顽皮的,只是喜欢开玩笑,聊些有的没的。不知道是我的顽皮捣蛋传染给他还是害了他! 有次,玩的太过分了,被班级主任叫去外面,一人站一边,就当守门神。后来,可能我们在外面还在玩,被主任叫回来当她的“左青龙,右白虎”,主任就坐在中间上课。哈!

想起以前的日子,还真写意。放学了就回家,然后就准备去游泳。游完泳,就走上来到印度店去吃nasi lemak, kari pop..哈哈! 补充了体力,又光着脚去打球。那个篮球场的地面是粗糙的,每打一次总会气泡一次。久而久之,脚板的皮够厚到不再会起泡了!哈!

谈起这个游泳就够力。本来在一个小山溪里学的,后来不过瘾,就转到大河里游了。 那条河的水流很急的。我们总是玩到没有东西好玩,就游过对面河,我看至少也有一公里吧。游过对面只为了爬上树去采红毛丹来吃。哈哈!最搞笑的是,在最高峰期间,又我们带头兴起的这个活动,吸引了接近五六十人一起游泳。哈哈! 后来,因为其中一个朋友的父母反对,带领其他的父母到河边来抓人,我们才做鸟兽散。 就算如此,我们还是继续游泳,只是没有高峰期那么hot 了!算看看至少也有五到十个人,刚好足够两队人来打篮球!哈!

也是因为这个朋友,那个时候才有追看马荣成的风云。但是,那个时候的他那么帅,怎么找没有女朋友的呢?哈哈哈!

无论如何,我真心的祝福他。看到他终於有女朋友,都为他感到开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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